44岁的陈继英是邹城市城前镇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1991年,她不顾亲人的反对嫁给了大柳峪村的武玉平,当上了三个孩子的后妈。结婚以后,陈继英把三个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十分疼爱,使这个曾经失去母爱的家庭重新恢复了往日的欢笑。2003年,武玉平因为肝癌晚期去世,还给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留下了3万多元的债务,为了照顾三个没娘的孩子,陈继英独自担起了家庭重任。她只身外出打工,干的全是男劳力干的重活,领到工资首先寄给孩子们,自己却舍不得吃穿。长年的劳累,再加上营养不良,使她患上了腰间盘突出、腿疼等多种疾病,而为了给孩子们筹集学费,她甚至不惜去卖血。2005年夏天,儿子传强和女儿传芹分别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青岛电子专科学校和山东理工大学,她又拖着病弱的身躯,东拼西凑地为孩子们借来了1万多元的学费。陈继英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用人间真情温暖了一个家。
2月26日,陈继英被山东省妇联、山东省文明办等单位评为第二届“十大优秀母亲”。同时入围的还有资助43名贫困学生的“爱心妈妈”、泰安市第十二中学校长申洪英,抚养两名残疾弃婴、点燃孩子生命之光的招远市农民孙学玉,悉心照料福利院孤残儿童的潍坊市儿童福利院护理员杨守伟,用母爱为3个失去双亲的孤儿重建爱的家园的胜利油田退休职工杨素云,6年如一日照顾“植物人”儿媳并创造医学奇迹的好婆婆、惠民县退休职工李金凤,捐肝救女的淄博市民张芬,为营救素不相识的轻生女子壮烈牺牲的英雄孟祥斌的母亲齐河县刘桥乡刘桥村村民苑秀珍,多年如一日照顾患白血病的儿媳并抚养照顾年幼孙女的好婆婆、平邑县农民蒋宝荣,将母爱播撒到特殊教育战线上的“母亲警官”、济南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兼收容教育所所长隋国华。
山东省妇联副主席宋立华说:“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字眼;母爱,是人类情感中最无私的爱。评选‘十大优秀母亲’目的就是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母爱精神,推动形成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
文字报道:孙峰 张夏 张长青 |